预警通告 | 欧盟启动对华多层实木复合地板反倾销反吸收调查_山东林业产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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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通告 | 欧盟启动对华多层实木复合地板反倾销反吸收调查

来源:    时间:2026-06-01

2026年5月28日,欧盟委员会在《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公告(C/2026/2810),正式启动对原产于中国的多层实木复合地板的反吸收调查。本次调查系应欧盟地板工业联合会(FEP)于2026年4月14日提交的申请发起,调查期为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本次反吸收调查核心聚焦中国出口商是否通过降低出口价格的方式吸收反倾销税,从而抵消反倾销措施的救济效果。这是欧盟自2024年5月首次立案、2025年7月终裁征税后的再次调查。一旦被认定存在吸收行为,现行反倾销税率将提高,最高可使现行反倾销税率翻倍(最高72.2%)。

调查关键信息

  • 被调查产品: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多层实木复合地板。竹质地板、至少表层(耐磨层)为竹材的复合地板,以及专用于马赛克地板的板材不在本次调查范围内。

  • 海关编码:CN code 4418 75 00(海关编码仅供参考)。

  • 调查期:吸收调查期是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 反吸收调查的立案理由:出口价格出现下降;价格下降削弱了措施效果;价格下降无法用正常因素解释。

  • 核心时间节点

立案之日起7 日内

涉案的出口生产商提交抽样问卷

立案之日起15 日内

提交听证会申请

立案之日起37 日内

提交书面评论、证据及抗辩意见

抽样确定后30日内

抽样企业提交完整调查问卷

  • 潜在后果:若认定存在“吸收”行为,将重新核定倾销幅度,反倾销税最高可增至现行反倾销税率的2倍(最高72.2%);未配合调查企业将按“可获得事实”裁定,适用最高税率。

对我国木地板企业的影响

  • 出口成本持续承压:现行反倾销税已显著压缩企业在欧盟市场的份额,若反吸收调查认定存在价格吸收行为并据此上调反倾销税率,多数出口企业将丧失对欧盟市场的价格竞争力,部分中小型企业可能被迫退出该市场。

  • 合规风险显著上升:未在法定期限内应诉、逾期提交答卷或所提供信息不完整、不可验证的企业,将被认定为“不合作方”,依法适用最高税率,且该税率在后续复审中难以调整。

  • 市场份额面临结构性收缩:欧盟是我国多层实木复合地板最重要的出口市场之一,加征反倾销税将加速订单向东南亚、土耳其等替代供应地转移,相关市场份额流失具有不可逆性。

  • 贸易壁垒呈现外溢效应:本案可能引发其他主要进口国启动类似调查,加剧我国林产品出口面临的系统性贸易保护压力,对全球供应链布局与市场多元化战略构成挑战。

应对建议

  • 核实产品归类:对照海关编码与产品描述,确认本企业出口产品是否落入本案调查范围;

  • 及时启动应诉:严格遵循立案公告时限要求,企业应在7日内完成应诉登记,避免被认定为“不合作方”;行业应在37日内提交评论意见。

  • 组建专业应诉团队:联合具备欧盟贸易救济实务经验的律师事务所,系统梳理出口价格、成本结构及市场数据等核心证据;

  • 协同欧盟进口商:就价格传导、转售安排及市场表现等关键事实保持沟通,确保上下游陈述一致,强化抗辩可信度;

  • 对接行业协会:依托行业组织,参与联合应诉机制与行业整体抗辩策略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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