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标准国际化暨成都技术性贸易措施 时间:2025-01-10
目前,各国在塑料回收方面的法规、政策和市场状况呈现出多样化趋势。本文将盘点欧美近年来发布的相关政策。
一、欧盟
欧盟为塑料回收建立了全面的政策和法律框架。欧盟“循环经济下的欧洲塑料战略”为2025年、2030年和2035年的塑料废弃物回收率设定了目标。该战略于2018年1月启动,计划投资3.5亿欧元用于现代化改造塑料的生产和回收流程,目标是在2030年前使欧盟市场上所有的塑料包装均可回收或可重复使用。
自2021年7月起,欧盟“一次性塑料制品指令”禁止了可用非塑料替代品替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如一次性盘子、餐具和吸管。该指令还为一次性塑料瓶设定了强制性回收配额,要求在2029年前达到90%的回收率。从2025年起,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中的回收材料含量必须达到25%,到2030年增至30%,并要求瓶子必须有瓶盖。
此外,欧盟还发布了“欧盟可持续和循环纺织品战略”,该战略禁止使用物理回收方法生产的塑料瓶来生产纺织纤维。
欧盟“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规定,到2030年,所有包装必须可重复使用、可回收或可堆肥。塑料包装的回收率必须达到55%,而塑料食品包装在2030年前必须至少含有10%的回收材料。一次性饮料瓶必须至少含有30%的回收材料,并计划到2040年将这一比例提高到50%-65%。从2029年起,所有成员国必须对塑料瓶和铝罐实行押金制度,并根据饮料类型设定再利用配额,例如要求到2030年非酒精饮料容器中至少有10%可重复使用或可再填充,到2040年这一比例提高到25%。
“欧盟废物运输法规”(EU)2024/1157对废塑料的出口实施了限制,包括清洁无害的废塑料(用于回收),并要求从2026年5月21日起实施“事先通知和同意程序”。
向非经合组织国家的出口禁令:从2026年11月21日起,将禁止向非经合组织国家出口废塑料,直至2029年5月21日。之后,有意进口废塑料的非经合组织国家必须通知欧盟委员会,并证明其能够以环境安全的方式管理废物,才能被列入进口名单。
修订后的“报废车辆(ELV)指令”规定了应使用回收塑料的比例:新汽车中至少25%的塑料必须来自回收材料,其中25%应来自报废车辆的回收塑料。该规定可能于2031年全面实施,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将被禁止在欧盟市场销售。
“报废车辆指令”(3R指令)设定了再利用和回收要求:在欧盟销售的新车辆,其重量中至少85%必须是可再利用和/或可回收材料,且至少95%的重量必须是可再利用和/或可回收材料。
二、部分欧盟国家具体措施
(一)西班牙
自2023年1月1日起,西班牙对所有在国内流通的非回收塑料包装材料征收塑料税,该税项对制造商、进口商和国内采购方均有一定影响。自2025年1月1日起,将执行新的包装标签要求,要求提供明确的回收信息、颜色编码的包装材料类型以及标准化的回收符号,以提高资源回收率。
(二)意大利
意大利针对一次性产品的塑料税曾多次推迟实施,现定于2026年7月开始执行。该税项旨在减少一次性塑料产品的生产和使用,推动发展危害较小的替代品,并要求根据产品的生产地点进行注册并提交纳税申报表。
(三)丹麦
自2025年1月1日起,丹麦包装公司Faerch将在其CPET即食餐盒中引入至少40%的回收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RPET)。这些回收材料主要来自路边收集的旧餐盒,并经过第三方认证。
(四)德国
到2025年,德国规定PET一次性饮料瓶必须至少含有25%的回收塑料,到2030年这一比例需达到30%。德国已启动国家循环经济战略,为2045年设定了两个目标:一是逐步提高消费后回收材料的比例,同时提升分类和回收能力;二是增加回收材料在塑料制品中的使用,并根据材料类型进行区分。具体措施包括减少材料种类、引入强制性回收材料配额、激励建立回收体系、支持标准化以及开发化学回收技术。
(五)荷兰
荷兰已禁止使用塑料微珠,并积极推广使用生物基和生物降解塑料,同时鼓励使用回收塑料。荷兰通过要求包装行业更改押金标签并安装额外的押金机来改进塑料瓶回收系统。荷兰鼓励对果汁和牛奶瓶引入押金制度,并研究增加押金金额的同时扩大收集点,以提高塑料瓶回收率。
(六)法国
法国发布了回收材料规定,要求到2025年,所有塑料包装必须至少含有50%的回收材料。
2022年,欧洲塑料废弃物的回收率首次超过填埋量,达到26.9%。在欧洲新制造的塑料产品中,回收塑料占13.5%。然而,欧盟在塑料回收方面仍面临挑战,如提取有毒物质的难度、层压板分类的挑战以及回收塑料的高成本。
三、美国
在美国,联邦政府和多个州政府都已针对回收塑料制定了相关法规。
(一)联邦层面
2023年4月21日,美国环境保护局(EPA)和拜登政府发布了防止塑料污染国家战略草案,提出了减少“一次性、不可回收或经常丢弃的塑料产品”的生产和消费的措施。草案还呼吁联邦政府减少购买一次性、不可回收或难以回收的塑料产品。
2024年6月6日,拜登政府强调在政府采购中采用一次性塑料的替代品。总务管理局(GSA)为联邦供应计划中一次性塑料包装制定了规定,鼓励联邦机构优先购买不含一次性塑料的产品。
2024年,美国还发布了加速塑料循环经济和回收创新法案,旨在创新美国塑料回收体系,并增加包装中回收材料的使用。该法案建议将化学回收归类为生产过程,将塑料焚烧排除在回收方法之外,并为回收塑料建立第三方认证体系。其目标是到2030年,塑料包装中的回收材料含量至少达到30%。
(二)州级规定
加利福尼亚州:2016年的SB270法案要求可重复使用的塑料购物袋至少含有20%的消费后回收材料(PCR),到2020年这一比例需提高至40%。2020年的AB793法案规定,到2022年,所有塑料瓶必须至少含有15%的PCR,到2025年这一比例需达到25%,到2030年则需达到50%。2024年9月22日,加利福尼亚州州长签署了SB-1053,计划从2026年开始,加利福尼亚州的商店将被禁止在销售点向消费者提供外卖袋,但含有至少50%消费后回收材料的回收纸袋除外。
华盛顿州:2021年的SB5022法案规定,从2023年起,塑料饮料瓶必须至少含有15%的PCR,到2031年这一比例需达到50%。
新泽西州:2022年的SB2515法案为各种包装材料设定了回收材料含量要求,例如要求硬质塑料容器至少含有35%的PCR。
缅因州:LD1467法案规定,到2026年,塑料饮料容器必须至少含有25%的PCR,到2031年这一比例需达到30%。
俄勒冈州:HB2065法案为塑料包装设定了回收率标准,并为生产者责任组织(PROs)制定了目标。
目前全球再生塑料、塑料回收市场持续增长。相关数据显示,2024年该市场规模达到500亿美元,并预计将于2029年增长至1030亿美元,其中北美地区占据了最大的市场份额。鉴于工业化进程、大量的塑料废弃物以及政府为减少塑料依赖所采取的措施,亚太地区增速有望大幅提升。对出口企业来讲,需要详细了解进口国的相关法规,包括环保标准、废弃物处理规定和回收目标等,以确保产品符合进口国的法规要求。此外,出口企业也应积极关注RecyClass认证等要求,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来源:标准国际化暨成都技术性贸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