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4-11-14
阿根廷通报了一项新的通用合格评定框架,该框架适用于经济事务部工业与贸易秘书处发布的技术法规。这一通用框架涵盖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格评定机构;合格评定程序;符合性标志;接受技术等效性、适应本地市场及允许无使用权商品入境的具体程序;以及市场监管等。
该框架旨在修订和重构现有的合格评定法规,以简化规定、减少国家官僚主义并促进贸易。它致力于让当前的系统更加灵活,并扩大了认可合格评定结果的机制,同时引入了加强市场监督的合规监测方法变革。该通用框架还规定了符合性标志的要求。
以下几项立法将被废止:
工业、贸易和矿业秘书处(SICyM)第799/1999号决议;
竞争和消费者保护秘书处(SDCyC)第237/2000号决议;
技术协调秘书处(SCT)第197/2004号决议;
贸易秘书处(SC)第282/2014号决议;
国内贸易秘书处(SCI)第344/2021号决议;
前国家国内贸易管理局第178/2000号和第747/2001号规定。
为确保受技术法规管辖的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将要求提供符合性声明并执行合格评定程序,这些将由该措施的规定管辖。每项技术法规将规定适用于其所涵盖每种产品的合格评定程序,以及根据所评估产品风险等级所允许的模式。符合性声明将保证引入国家市场的产品符合技术法规中规定的要求,并且已通过所提供的合格评定程序验证了其符合性。
记录在符合性声明中的信息必须是最新的,因此,如果产品有任何修改,制造商或进口商将负责更新信息。符合性声明必须随产品或产品系列一起提供,并可供任何需要的人查阅。
因此,制造商或进口商可以提供该声明的纸质副本,或提供可供查阅的数字副本。在不影响数字副本规定的前提下,制造商或进口商有义务在商业操作中按要求提供符合性声明的纸质副本。受技术法规管辖的产品的制造商和进口商将始终负责遵守所规定的条件。
来源:标准国际化暨成都技术性贸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