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4-10-29
一、主要内容
近日,欧盟委员会根据《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s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简称REACH法规),将限制多种消费品使用十一氟己酸(又名全氟己酸,PFHxA)及其盐和PFHxA相关物质,旨在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
消费品限制范围、要求及生效日期,见下表:
PFHxA限制将在官方公报公布20天后正式生效,提供18个月至5年的过渡期。
二、相关背景
2007年6月1日,欧盟REACH法规生效,于2008年6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REACH法规规定,企业需为在欧盟境内年产量或进口量超过1吨的化学物质(物质本身、混合物中的物质或物品中有意释放的物质)向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uropean Chemicals Agency,ECHA)提交注册,否则该企业将不得在欧盟范围内继续制造、进口或销售该化学品。 PFHxA是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的其中一种,还包括全氟辛烷磺酸(PFOS)、全氟辛烷羧酸(PFOA)、全氟己烷磺酸(PFHxS)等。PFAS可以广泛应用于表面活性剂、润滑剂和防护剂(针对污垢、水和油脂)、消防泡沫、不粘炊具、化妆品、食品包装和纺织品(例如地毯、家具和服装)等各种产品中。 2023年5月30日,欧盟将PFHxS及其盐和相关物质列入《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法规》(POPs)禁用物质清单。 三、中国企业应关注的重点 建议与欧盟有贸易往来、在欧盟设立分公司的化工类、消费品类企业,尤其是产品涉及PFHxA及其盐和相关物质的企业,重点关注此信息,将REACH法规管控要求逐级贯穿至产品的设计开发、物料认证、供应链管理、采购、外包、制造、检验、产品标识等关键过程,降低产品风险。 来源:欧盟委员会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