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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和草原行政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部门规章目录大全

来源:    时间:2020-07-17

林业和草原行政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部门规章目录大全

 


一、法律  



(一)《森林法》(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1984年9月20日主席令第十七号公布,自1985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森林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二)《草原法》(1985年6月1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85年6月18日主席令第二十六号公布,自1985年10月1日起施行,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三)《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年11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8年11月8日主席令第九号公布,自1989年3月1日起施行,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四)《防沙治沙法》(2001年8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01年8月31日主席令第五十五号公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五)《种子法》(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种子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5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

(六)《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1991年10月30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1991年10月30日主席令第五十三号公布,自1992年4月1日起施行,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



二、行政法规  



(一)《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278号发布,2011年1月8日国务院令第588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令第698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改)

(二)《草原防火条例》(1993年10月5日国务院令第130号公布,2008年11月9日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三)《退耕还林条例》(2002年12月14日国务院令第367号公布,自2003年1月20日起施行,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四)《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2年2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2年3月1日林业部发布,2011年1月8日国务院令第588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五)《森林防火条例》(1988年1月16日国务院公布,自1988年3月15日起施行,2008年11月19日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2008年12月1日国务院令第541号公布)

(六)《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1989年11月17日国务院第50次常务会议通过,1989年12月18日国务院令第46号公布)

(七)《植物检疫条例》(1983年1月3日国务院发布,1992年5月13日《国务院关于修改〈植物检疫条例〉的决定》修订,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令第687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八)《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1997年3月20日国务院令第213号公布,2013年1月3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令第653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九)《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9月30日国务院令第204号发布,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令第687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十)《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年10月9日国务院令第167号发布,2011年1月8日1国务院令第588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令第687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十一)《风景名胜区条例》(2006年9月19日国务院令第474号公布,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十二)《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2006年4月29日国务院令第465号公布,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令第698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2019年3月2日国务院令第709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十三)《血吸虫病防治条例》(2006年3月22日国务院第129次常务会议通过、公布)



三、司法解释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1次会议通过)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1次会议通过)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5年12月1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74次会议通过)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2年10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8次会议通过)



四、部门规章



(一)《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1994年7月26日林业部令第4号发布,2011年1月25日国家林业局令第26号修改)

(二)《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管理办法》(1997年6月15日林业部令第13号发布,2011年1月25日国家林业局令第26号修改)

(三)《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2006年11月13日国家林业局令第21号发布)

(四)《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管理办法》(2006年5月11日国家林业局令第20号发布,2018年1月29日国家林业局令第49号修改)

(五)《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1996年10月14日林业部令第10号发布,2016年9月22日国家林业局令第42号修改)

(六)《大熊猫国内借展管理规定》(2011年7月25日国家林业局令第28号发布,2015年11月24日国家林业局令第38号修改,2016年9月22日国家林业局令第42号修改)

(七)《甘草和麻黄草采集管理办法》(2001年9月17日农业部常务会议通过,2001年10月16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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